导读:帝科股份: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 权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8 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2026 年8 月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6 年8 月11 日-2026 年8 月20 日,公司通过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 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6 年8 月24 日,公司召开第三 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资料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结果出具了核查意见。
2026 年9 月1 日,公司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2026 年9 月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6 年9 月8 日为授予日,以28.9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4 名激励对象授予433.9492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有2 名拟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或岗位调整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26 人调整为124 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由 435.8392 万股调整为433.9492 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根据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的调整符合《管理办 法》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 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调整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事项。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及本次 授予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激励对象、数量和价格的确定符合《管理 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满足,公司向本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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