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开立医疗: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6 年9 月8 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9 月8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 月8 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光电北路368 号开立医疗大厦一楼121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志强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5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247,232,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8.523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19,547,7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1.0194%;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 东人数153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7,684,3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5533%。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53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27,684,3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5533%。
(注: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24,837,505 股,其中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为2,390,000 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 权,因此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2,447,505 股。)
2、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 事项:
1.00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4,60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369%;反对2,6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25%;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056,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062%;反对2,6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84%;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2.00 《关于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4,60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369%;反对2,6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25%;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056,0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062%;反对2,62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84%;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3.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4,63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8.9475%;反对2,59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87%;弃权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5,082,3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6012%;反对2,59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52%;弃权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6%。
[4.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46,92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99.8776%;反对28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6%; 弃权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381,74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70%;反对28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37%;弃权1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武嘉欣、黄闻宇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 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 所关于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开立生物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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