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英特科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9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衔 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董事一致提议并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会议通知 以现场与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7 位董事通讯表决(方真健、王光明、陈海萍、周高峰、陈光明、金月华、徐 俊)。全体董事一致推举方真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出 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6年9月4日召开的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组 成第三届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 举方真健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光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 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董事一致协商,选举以下成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三 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具体 组成情况如下:
人。
1、战略委员会:方真健先生、王光明先生、陈光明先生;方真健先生为召集
人。
2、审计委员会:金月华女士、陈海萍女士、陈光明先生;金月华女士为召集
人。
3、提名委员会:陈光明先生、王光明先生、徐俊先生;陈光明先生为召集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徐俊先生、方真健先生、金月华女士;徐俊先生为召 集人。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系为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独 立董事履职积极性,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的勤勉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 发展,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金额由人民币8万元/年/人(含税)调整为人民币10 万元/年/人(含税)。”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因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直接提交 董事会审议。
基于审慎原则,独立董事陈光明先生、徐俊先生、金月华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 由非独立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 整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发展 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方真健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法 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董事会推荐,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方真健先生为公司总 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总经 理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锐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 官;聘任王小平先生、裘尔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前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 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因财务负责人裘尔侃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裘尔侃先生任 期已届满。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在公司聘任新的财务负责 人之前,由公司总经理方真健先生代为履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公司将按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财务负责人的选聘工作,并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总经理方真健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已经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6.1 聘任张锐先生为公司首席运营官
6.2 聘任王小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6.3 聘任裘尔侃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6.4 在公司财务负责人空缺期间,由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 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裘尔侃先生为公司董事会 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 同意聘任陈铭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事项,相关议案需提交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 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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