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奕帆传动: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奕帆传动: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9 月8 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9 月8 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 月8 日的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锦成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2 人,代表股份32,956,29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5.31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32,434,2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34.755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7人,代表股份52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5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 人,代表股份522,00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559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 人,代表股份522,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5594%。

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含视频通讯参会)。见证律师现场出 席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下: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

1、提案1.00《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2,752,37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13%;反对202,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48%; 弃权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18,0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60.9356%;反对202,6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8.8153%;弃权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9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郭丹、华佳悦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无锡)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202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江南奕帆电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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