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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导读:世纪恒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世纪恒通
保荐代表人姓名:吴文嘉联系电话:0755-82960470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成江联系电话:0755-8296047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上市公司特别表决权事项(如有)
(1)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4.6.3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3条的要求不适用
(2)特别表决权股份是否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4.6.8条/《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4.4.8条规定的情形并及时转换为普通股份不适用
(3)特别表决权比例是否持续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不适用
(4)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是否存在滥用特别表决权或者其他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不适用
(5)上市公司及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遵守《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六节/《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四章第四节其他规定的情况不适用
12、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6年1-6月上市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909.90万元,同比下降9.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1、保荐人了解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务拓展情况;2、针对上市公司业绩下滑的情况,保荐人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53.1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5.16%。主要受以下因素叠加影响:一是上市公司业务结构调整及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导致收入规模小幅下滑;二是由于上市公司经营需要加强团队建设、引进核心人才、优化人才结构及增加借款,导致上市公司期间费用增加;三是上市公司2026年1-6月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上述因素共同对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产生了影响。2026年1-6月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585.19万元,主要系上市公司为构筑长期竞争力,项目建设投入支出增加所致。已督促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管理,重点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原因,积极做好经营应对和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经营风险防范意识;针对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保荐人已督促上市公司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3、同时提示投资人关注上市公司上述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2、其他承诺不适用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公司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影响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报告期内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发行人或因发行人对保荐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吴文嘉李成江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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