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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富邦科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08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08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神墩三路288号武汉诺唯凯工程技术中心。

5、会议召集人: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仁宗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6人,代表股份98,449,08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587%。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4人,代表股份1,461,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96,987,28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53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4人,代表股份1,461,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24人,代表股份1,461,8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57%。

(4)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8、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总表决情况97,916,58299.4591%467,6000.4750%64,9000.0659%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929,30063.5723%467,60031.9880%64,9004.439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李孟扬、张鹭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

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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