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逸飞激光: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导读:逸飞激光: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为被告。

?涉案金额:变更诉讼请求前,原告诉请案涉合同违约金2,777.58 万元及 减少案涉合同价款1,872.00 万元。变更诉讼请求后,原告诉请案涉合同赔偿损失 1,447.41 万元,如被告拒绝或无法进行整改,则判令将合同价款调整为原合同总 价的六折即2,808.00 万元后,原告无需再向被告支付货款。

?是否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案件的诉 讼金额仅为原告单方提起诉讼主张的请求金额,不代表法院的最终认定。公司始 终重视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公司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对原告在设备交付 并使用多年之后仍拒不验收付款的行为不予认可,且其诉讼请求显失公平、合理, 公司将积极应诉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反诉等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目 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 年8 月收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江苏春兰清洁能 源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春兰”)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传票及《民 事起诉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8 月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逸飞激光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3)。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送达的《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原告 的诉讼请求变更为:

1、判令被告对交付的设备予以整改,确保设备通过终验收,达到合同约定 的技术标准,完成设备交付工作;

2、判令被告赔偿原告2025 年10 月~2026 年7 月期间各项损失14,454,057.50 元(其中更换设备备品备件费用1,603,706.30 元、人工费816,540.00 元、可得利 益损失12,033,811.20 元);

3、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20,000.00 元;(上述2、3 项诉讼请求共计 14,474,057.50 元);

4、如被告拒绝或无法进行整改,则判令将合同价款调整为原合同总价的六 折即28,080,000.00 元后,原告无需再向被告支付货款;

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被告负担。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公司始终重视依法合规经营、诚信经营,公司对原告主张不予认可,对原告 在设备交付并使用多年之后仍拒不验收付款的行为不予认可,且其诉讼请求显失 公平、合理,公司将积极应诉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反诉等措施,维护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鉴于该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最终的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 预计对公司本期及期后损益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目前,公司经营稳健正常,本次诉讼为偶发合同纠纷,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 造成重大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诉,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 的利益,并将根据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逸飞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0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