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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导读:恒玄科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 年9 月 9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Liang Zhang 先生《关于提议恒玄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Liang Zhang 先生提议公司以自 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 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Liang Zhang 先生

2、提议时间:2026 年9 月9 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Liang Zhang 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 断,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为促进公司 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建立公司、股东、核心骨干员工之间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的长效机制,使各方更紧密的合力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提议通过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在 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 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 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 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 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 年 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 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50 元/股;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3,688.6047 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0 元/ 股进行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66.67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0.28%。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0 元/股进行 测算,本次回购数量约为33.33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0.14%。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 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在提议前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如未来有相关增减持股份 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Liang Zhang 先生承诺:将积极推动公司尽快推进回购股份事项,并 将在董事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关于实施回购股份的提议具有可行性。公司将尽快就提 议内容认真研究,制定合理可行的回购股份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八、风险提示

上述回购事项需按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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