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海默科技: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84证券简称:海默科技公告编号:2026―054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股份协议转让,未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以宁波新越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分别与范中华先生、杨宝和先生签署的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达成作为实施要件,能否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范中华先生与其一致行动人杨宝和先生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第一大股东宁波新越征程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新征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越征程”)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持有公司股份114,260,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82%)的第一大股东新越征程于2026年9月7日分别与范中华先生、杨宝和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新越征程拟将所持公司股份27,43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转让给范中华先生,转让价格为
8.7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40,082,500元;新越征程拟将所持公司股份31,822,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0%)转让给杨宝和先生,转让价格为8.7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278,451,066.25元。上述标的股份合计59,260,97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80%)。
为保证公司经营方针和决策、组织机构运行及业务运营的稳定性,2026年
9月7日,范中华先生与杨宝和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同意,自《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日起,双方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将持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尊重他方的意见,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文件之规定应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策的一切事项,双方在行使表决权前,将事先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表决,对决议的事项采取一致行动;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范中华先生的意见为准。
本期权益变动完成后,范中华先生持有上市公司52,963,00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65%),并受托行使58,186,300股股份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60%),合计控制上市公司111,149,300股股份表决权(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0.25%);杨宝和先生持有上市公司31,822,979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80%)。
新越征程、苏占才先生与范中华先生于2025年6月13日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为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范中华先生与杨宝和先生、新越征程、苏占才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为范中华先生。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范中华先生可支配的表决权比例均为26.05%,交易各方的股份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 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
| 范中华 | 25,525,000 | 4.65% | 26.05% | 52,963,000 | 9.65% | 20.25% |
| 杨宝和 | 0 | 0% | 0% | 31,822,979 | 5.80% | 5.80% |
| 新越征程 | 114,260,979 | 20.82% | 0% | 55,000,000 | 10.02% | 0% |
| 苏占才 | 3,186,300 | 0.58% | 0% | 3,186,300 | 0.58% | 0% |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1、范中华
| 姓名 | 范中华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642*************** |
| 住所 | 银川市金凤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杨宝和
| 姓名 | 杨宝和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20*************** |
| 住所 | 北京市昌平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三、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因本次权益变动而违反尚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范中华先生、杨宝和先生、新越征程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新越征程本次拟交易的部分股份处于质押状态,尚需在办理股份过户前完成解除质押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且《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涉及的股份转让和价款支付尚需各方落实。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范中华先生与杨宝和先生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新越征程能源有限公司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特此公告。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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