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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美客: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爱美客: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96证券简称:爱美客公告编号:2026-038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平谷区马坊工业园区金平西路20号院爱美客大厦1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简军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368人,代表股份185,892,06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1,165,874股,下同)的61.6708%。

(2)现场投票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01,519,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3.6799%。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59人,代表股份22,620,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46%。

(4)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62人,代表股份30,069,8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7,449,1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71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59人,代表股份22,620,7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46%。

(5)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者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见证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120,236,62196.8551%3,894,4983.1372%9,6120.0077%61,751,33733.2189%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26,165,77787.0165%3,894,49812.9515%9,6120.0320%00
情况
2.00《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120,238,02196.8562%3,893,0983.1360%9,6120.0077%61,751,33733.2189%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6,167,17787.0212%3,893,09812.9468%9,6120.0320%00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120,239,02196.8570%3,892,0983.1352%9,6120.0077%61,751,33733.2189%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26,168,17787.0245%3,892,09812.9435%9,6120.0320%00

针对上述提案1.00、2.00、3.00,关联股东石毅峰、张仁朝、厦门知信君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丹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客至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61,751,337股,均已回避表决,不计入相关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回避比例,是指回避表决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总数(185,892,068股)的比例。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表决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根据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确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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