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华润材料: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9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9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9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领航大厦3栋1201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燕现军先生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9人,代表股份1,234,369,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1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208,189,9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3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5人,代表股份26,179,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8%。
中小股东出席的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7人,代表股份26,179,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5人,代表股份26,179,1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798%。
8.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单位:股
注:1.议案2.00,关联股东华润化学材料投资有限公司、华润化工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不纳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上表中“回避-比例”,是指回避表决的股份数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的比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 1.00 |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 总表决情况 | 1,234,187,678 | 99.9853% | 174,300 | 0.0141% | 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 0.0006% | 0 | 0.0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5,998,344 | 99.3071% | 174,300 | 0.6658% | 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 0.0271% | 0 | 0.00% | |||
| 2.00 | 关于调整2026年度与受共同控制方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的关联交易预计限额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5,948,344 | 99.1161% | 174,300 | 0.6658% | 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 0.2181% | 1,208,189,334 | 97.8791%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5,948,344 | 99.1161% | 174,300 | 0.6658% | 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 0.2181% | 0 | 0.00% | |||
| 3.00 | 关于公司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234,142,978 | 99.9817% | 169,000 | 0.0137% | 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 0.0046% | 0 | 0.0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5,953,644 | 99.1364% | 169,000 | 0.6455% | 5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 0.2181% | 0 | 0.00% | |||
其他列比例为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翁连诚、肖梦颖两位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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