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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导读:中重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135证券简称:中重科技公告编号:2026-067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茂”)直接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274,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6%。江苏国茂的一致行动人常州津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津泓”)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048,1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江苏国茂的一致行动人沈惠萍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5,196,1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7%。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出于自身运营管理及资金需求,江苏国茂的一致行动人常州津泓、沈惠萍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9,027,71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本次减持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常州津泓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13,048,125股
持股比例2.06%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2,969,676股其他方式取得:10,078,449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沈惠萍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直接持股5%以上股东□是√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持股数量25,196,122股
持股比例3.97%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IPO前取得:17,997,230股其他方式取得:7,198,892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江苏国茂35,274,5705.56%徐国忠系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常州津泓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国忠与沈惠萍
常州津泓13,048,1252.06%
沈惠萍25,196,1223.97%
为夫妻关系,二人均为国茂股份实际控制人。
合计73,518,81711.59%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常州津泓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5,708,313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0.9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171,285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537,028股
减持期间2026年10月12日~2027年1月11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及其他方式取得(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拟减持原因自身运营管理需求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沈惠萍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13,319,398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2.1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3,171,285股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0,148,113股
减持期间2026年10月12日~2027年1月11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IPO前取得
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股东国茂股份、常州津泓、沈惠萍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或自本单位/本人取得发行人股份之日(以对发行人的增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2021年4月23日为准)起三十六个月孰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单位/本人将严格遵守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本单位/本人做出的其他公开承诺的前提下,本单位/本人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本单位/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届时有效的减持要求及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3、本单位/本人在减持股份时,将严格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通知发行人,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上述承诺为本单位/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本单位/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本承诺函出具后,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其他规定,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时,本单位/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承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股东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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