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晶品特装: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刘鹏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鹏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 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其任职资格和兼任 情况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如下。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 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刘鹏先生,1978 年7 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 工业大学,热能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2016 年4 月至2017 年2 月任华信 宇航董事,2016 年8 月至今任华信宇航总经理,2017 年10 月至2018 年4 月任 晶品镜像执行董事、经理,2018 年3 月至今任西安晶品执行董事,2019 年5 月 至今任华信宇航董事、总经理,2019 年7 月至2020 年10 月任晶品有限董事、 副总经理。2020 年10 月至今任晶品特装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具备与 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符合本项规定。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第 4.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 次以上行 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 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 职资格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 责人的情形。
刘鹏先生通过持有天津军融汇智科技中心(有限合伙)0.5%的份额、天津军 融创鑫科技中心(有限合伙)28.94%的份额、天津军融创富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2.22%的份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外, 刘鹏先生作为分管公司行政事务的副总经理,能够明确区分与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独立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刘鹏先生任职资格进行审查,且聘任董事会秘书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委员 认为刘鹏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履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6 年9 月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刘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刘鹏先生已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 完成测试,取得了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向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刘鹏先生董秘任职报送,审核结果为无异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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