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衡设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603017证券简称:中衡设计公告编号:
2026-037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9月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八达街111号中衡设计大厦四楼中庭
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91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2,759,38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6887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谨女士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
人,列席
人,董事冯嘉音、黄琳因工作原因请假;
、公司董事会秘书胡义新先生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和公司聘请的
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142,651,582 | 99.9244 | 95,200 | 0.0666 | 12,600 | 0.0090 |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股东分段情况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持股5%以上普通股股东 | 121,205,722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持股1%-5% | 13,020,292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 普通股股东 | ||||||
| 持股1%以下普通股股东 | 8,425,568 | 98.7367 | 95,200 | 1.1156 | 12,600 | 0.1477 |
| 其中:市值50万以下普通股股东 | 760,500 | 87.5849 | 95,200 | 10.9639 | 12,600 | 1.4512 |
| 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股东 | 7,665,068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8,525,016 | 98.7512 | 95,200 | 1.1027 | 12,600 | 0.1461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林惠、洪赵骏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
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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