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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新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智新电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9月9日收到公司股东赵庆福、李良伟、潍坊智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联合伙”)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庆福、李良伟,潍坊智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9日,赵庆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5,0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35%;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8日,李良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73,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25%;智联合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53,1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86%。

上述股份减持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庆福、李良伟及一致行动人赵丽芹、智联合伙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从70.9445%减至69.9999%;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情形,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持股变动时间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庆福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9日
李良伟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8日
潍坊智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
赵丽芹持股未发生变动
股票简称智新电子股票代码920212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一致 行动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赵庆福集中竞价375,0830.3535%
李良伟集中竞价373,9610.3525%
潍坊智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集中竞价253,1780.2386%
赵丽芹不存在不存在不存在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赵庆福持有股份35,577,53133.5321%35,202,44833.178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725,1128.2235%8,350,0297.8700%
李良伟持有股份35,576,66933.5313%35,202,70833.178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8,724,2518.2227%8,350,2907.8702%
潍坊智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股份3,839,9243.6192%3,586,7463.380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839,9243.6192%3,586,7463.3805%
赵丽芹持有股份278,0000.2620%278,0000.26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6,0000.2507%266,0000.2507%
合计持有股份75,272,12470.9445%74,269,90269.999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1,555,28720.3160%20,553,06519.3714%

注:若出现计算值和各分项数值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所涉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

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不涉及收购报告书、要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目录

赵庆福、李良伟、潍坊智联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

潍坊智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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