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超捷股份: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1005证券简称:超捷股份公告编号:
2026-045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情况、采
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且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假设宏观经济环境、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公司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假设公司于2026年
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并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69,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由于发行期首日股票价格具有不确定性,若以61.49元/股(该价格为公司股票于2026年9月10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80%)作为发行价格测算,本次发行数量为1,122.14万股,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假设不对本次发行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作出承诺,实际发行数量、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情况、发行认购情况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预案公告之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仅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影响,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未考虑募集资金未利用前产生的银行利息的影响,以及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情况的影响;
(6)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年报,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6.78万元,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309.75万元。为便于测算,假设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按照公司2025年度财务数据为基数,同比增长10%、同比下降10%进行测算。
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
(7)不考虑未来现金分红的影响;
(8)在预测公司发行后的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9)上述假设分析中关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 项目 | 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 2026年度/2026年12月31日 | |
| 本次发行前 | 本次发行后 | ||
| 总股本(万股) | 13,426.73 | 18,796.54 | 19,918.68 |
情形一: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公司业绩的90%持平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626.78 | 1,464.10 | 1,464.1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1,309.75 | 1,178.78 | 1,178.7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12 | 0.0779 | 0.077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75 | 0.0627 | 0.062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12 | 0.0779 | 0.077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75 | 0.0627 | 0.0624 |
情形二:202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2025年度公司业绩的110%持平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 1,626.78 | 1,789.45 | 1,789.4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 1,309.75 | 1,440.73 | 1,440.7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12 | 0.0952 | 0.094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75 | 0.0766 | 0.076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12 | 0.0952 | 0.0947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75 | 0.0766 | 0.0762 |
根据上述测算,在完成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规模以及净资产规模将会相应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将有所增加,在该情况下,如果公司利润暂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当年的公司即期回报将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此外,一旦前述分析的假设条件或公司经营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排除本次发行导致即期回报被摊薄情况发生变化的可能性。
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主要从事高强度精密紧固件、异形连接件、塑料紧固件以及航空航天精密零部件和大型结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已形成涵盖产品设计、工艺开发、精密成形、机加工、连接装配、质量检测及批量交付的业务体系。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立足于公司现有业务,其中,精密制造综合基地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对上海现有生产基地的螺钉螺栓、异形连接件及塑料紧固件相关生产、检测和仓储物流设施进行升级并适度扩充产能,属于汽车零部件核心业务的提质扩能;高端装备配套生产基地扩建项目以公司现有航空航天精密零部件及商业火箭结构件业务为基础,进一步建设贮箱、壳段、整流罩及相关零部件的生产、装配和检测能力,属于航空航天业务的产品拓展和能力完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则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规模扩大形成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现有业务密切相关。
2、人员储备
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已建立覆盖研发、采购、生产、质量、销售及运营管理等环节的专业团队,核心管理人员具有较为丰富的精密零部件行业经验。在精密制造业务方面,公司已形成涵盖产品研发、项目开发、模具设计、工艺开发、生产制造和质量控制的专业团队,相关人员熟悉冷镦成形、螺纹加工、精密机加工、注塑成型、模具开发及自动化生产等主要工艺,可为精密制造综合基地升级改造项目的设备选型、工艺导入、产线调试及后续运营提供支持;在航空航天业务方面,公司已组建相应的技术、生产、质量和市场团队,可为高端装备配套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工艺开发、设备配置、质量体系建设及生产运营提供专业保障。本
次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统筹调配现有人员,并通过内部培养、外部招聘及专业培训等方式补充项目所需人才,确保人员配置与项目建设及投产计划相匹配。
3、技术储备公司始终重视产品研发和制造工艺创新,已建立完整的产品开发、技术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具备高强度精密紧固件、异形连接件、精密机加工件和塑料功能件的设计开发及规模化生产能力,能够根据客户需求参与产品同步开发,并通过工艺优化、材料改进和结构设计提升产品性能及生产效率,已在高强度紧固件、专利螺钉及新能源汽车精密功能件等领域形成一定技术积累;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建立符合ISO9001和IATF16949等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覆盖原材料、生产过程、检验检测及产品交付的质量追溯机制,可为精密制造综合基地升级改造项目提供技术和质量管理基础。在航空航天领域,公司具备飞机零部件生产与组装、精密机加工、表面处理及工装开发等能力,并已建成商业航天铆接产线,形成壳段、整流罩等产品的生产能力,在大型薄壁结构件加工、工装设计、铆接装配、过程控制和质量检测等方面积累了相关经验;公司现有商业火箭结构件业务与募投产品在材料加工、精密机加工、工装应用、连接装配、质量控制及检测追溯等方面高度关联,可在既有技术和生产经验基础上,通过专业人员引进、设备购置及项目研发,进一步形成相关产品的制造、装配和检测能力,为高端装备配套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提供基础支持。
4、市场储备公司经过多年市场开拓,已在汽车零部件和航空航天领域积累一定的客户基础。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已进入多家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的供应体系,客户覆盖德系、日系、内资传统车企及造车新势力主流品牌,稳定的客户合作关系、持续增加的项目定点及产品开发经验可为精密制造综合基地升级改造项目新增产能的市场开拓提供支持;在航空航天领域,相关产品通常需经过客户考察、产品试制、工艺验证、质量审核及交付验证等环节,供应商准入门槛较高,公司已与向多家商业火箭客交付整流罩、壳段等火箭结构件,公司可依托现有客户合作和产品交付经验,进一步拓展贮箱及相关部件等产品,提高客户覆盖深度,为高端装备配套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市场开拓和新增产能消化提供支持。
四、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对公司股东回报的能力,公司拟采取如下填补措施:
1、加速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发展战略,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政策,积极回报投资者,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并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6-2028年)》,明确了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规划的决策、监督和调整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和增加对投资者的回报。
3、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投资者能够
充分行使投资者的权利,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决策;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保障。
4、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随着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使用,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预算管理与成本管理,降低运营成本,全面提升公司的日常经营效率,从而提升整体盈利能力。此外,公司将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打造专业化的研发、生产和管理人才梯队,全面提升公司综合竞争能力。
五、相关主体对公司本次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出具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毅宁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宋广东先生作出以下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公司/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本次发行填补回报措施的切实履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拟公布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的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7)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