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振邦智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长圳社区长悦路2号振为科技园1栋11层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陈玮钰女士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105,804,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3.41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05,550,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38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5人,代表股份254,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254,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股份254,3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5%。
(3)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05,755,917 | 99.9536% | 45,260 | 0.0428% | 3,800 | 0.0036%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05,360 | 80.7169% | 45,260 | 17.7895% | 3,800 | 1.4936% | 0 | 0% | |||
| 2.00 |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05,755,917 | 99.9536% | 45,260 | 0.0428% | 3,800 | 0.0036%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05,360 | 80.7169% | 45,260 | 17.7895% | 3,800 | 1.4936% | 0 | 0% | |||
| 3.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05,753,917 | 99.9517% | 45,260 | 0.0428% | 5,800 | 0.0055%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203,360 | 79.9308% | 45,260 | 17.7895% | 5,800 | 2.2797% | 0 | 0% |
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赵仁英律师、常宝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1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