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江波龙: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301308证券简称:江波龙公告编号:
2026-109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5059号鸿荣源前海金融中心二期B座23楼;
5、召集人: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蔡华波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61人,代表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252,224,420股,占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的58.70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164,465,400股,占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的38.27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159人,代表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87,759,020股,占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24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56人,代表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51,819,196股,占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2.06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共0人,代表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0股,占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1,156人,代表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合计为51,819,196股,占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2.0603%。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公司新增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52,023,311 | 99.9203% | 171,409 | 0.0680% | 29,700 | 0.0118%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51,618,087 | 99.6119% | 171,409 | 0.3308% | 29,700 | 0.0573%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贾华华、张骁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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