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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量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股权投资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导读:久量股份: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股权投资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08证券简称:久量股份公告编号:2026-041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订《股权投资意向协议》的

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拟以支付现金购买股权的形式取得山东海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海帝新能源”或“乙方”)不低于51%的股权。本次交易前,公司未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2.2026年9月10日,公司与标的公司山东海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控股股东天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丙方一”或“天科新能源”)及其实际控制人宗哲(丙方二)签署了《股权投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意向协议”)。上述协议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的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以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3.经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推进相关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筹划事项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交易概述

2026年9月10日,公司与海帝新能源、天科新能源及宗哲签署了《股权投资意向协议》,拟通过支付现金受让方式,取得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并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具体受让股权比例以正式交易协议的约定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帝新能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

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及交易条款等信息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且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拟采用现金方式,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并在完成相关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海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588767324N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9日
注册资本2545.454546万元
实缴资本2545.454546万元
法定代表人蒋安勤
注册地址薛城区永福南路6号
经营范围动力电池制造;锂电池、锂电池模组的生产经营;太阳能电池、锂电池材料、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二)股权结构

1.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煤炭、焦炭、电子产品、电讯器材、家用电器、仪器仪表、建筑材料、装璜材料、陶瓷制品、橡塑制品、电脑及配件、文体用品、日用百货、包装材料、工艺品、玩具、金属材料、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批发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国营贸易管理货物)。(以上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
1天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0.71431,800.000000
2山东王晁煤电集团有限公司21.4286545.454546
3卢洁兰7.8571200.000000
合计100.00002,545.454546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为天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天科新能源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宗哲,其为天科新能源的第一大股东,且持有天科新能源

40.8669%的股权,天科新能源其余股权由其他股东持有,故宗哲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主营业务简介山东海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核心主营锂电池动力电池系统、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及集成销售,可为客户提供定制化、高可靠性的储能能源解决方案。海帝新能源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下的锂离子电池制造,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山东省“瞪羚”及“科技小巨人”企业,拥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研发平台,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中东等海外核心市场。

海帝新能源掌握从BMS、PACK到储能系统的全链条核心技术,并深度整合上游电芯供应链资源,专利布局覆盖系统集成关键环节。其系统产品能量密度较高,并通过UL、IEC、BIS、KC、MSDS、UN38.3等国际权威认证,技术实力与产品可靠性获全球市场严苛验证。海帝新能源核心竞争力在于定制系统集成能力,可提供从电芯选型、BMS算法、热管理设计到EMS集成的全栈定制服务,深度耦合硬件-电气-软件三层架构。

三、交易对方基本情况本次交易对方为天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标的公司70.7143%的股权。宗哲作为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亦为本次意向协议的签署方,并将作为业绩承诺义务人承担相应义务。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如下:

(一)丙方一:天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天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MA3NQADX5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6日
注册资本13062.814115万元
实缴资本13062.814115万元
法定代表人宗哲
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台北路西首
经营范围动力电池、储能电池、锂电池、锂电池模组制造(不含国家限制、淘汰类及落后产品,须经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太阳能电池、锂电池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产品批发、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明令禁止商品及技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丙方二宗哲,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公民身份证号码:

370402198702******,住所地为山东省枣庄市新城凤凰东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股权投资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收购方/上市公司):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收购方”)

乙方(标的公司):山东海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标的公司”)

丙方一(转让方):天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科新能源")

丙方二(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宗哲

如无特指,以上丙方一与丙方二合称“丙方”。

(二)意向交易方案

1.收购方拟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丙方所持标的公司不低于51%的股权,最终的交易价格不高于2.754亿元(最终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结果及各方签署的正式交易协议约定为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的具体股权比例、交易价格及支付安排,由各方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并在正式交易协议中予以约定。

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资产评估等相关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

2.丙方确保在正式签署交易协议前,完成对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所持全部剩余股权的收购,使丙方合计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丙方应负责与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协商收购事宜,承担全部收购费用及法律责任。如丙方未能在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前完成上述100%持股收购,甲方有权要求调整交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调减收购比例、要求丙方提供相应担保)或终止本次交易,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丙方应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3.剩余股份的收购安排

累计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如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符合各方约定的条件,丙方有权要求甲方收购届时丙方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权。剩余股权收购的定价参考原则:按不低于10倍PE倍数计算,即剩余股权价值=2028年实际完成的业绩×10×剩余股权占比,且标的公司整体估值不超过10亿元。具体收购比例、价格、估值及支付安排等由各方在正式交易协议中协商确定,且须符合上市公司监管规则及内部决策程序。如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业绩未达标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甲方有权顺延、调减或取消剩余股份收购安排。

丙方一不得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剩余股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但甲方以书面形式明确通知放弃继续收购的除外。业绩承诺期满后,如甲方决定收购其他股东所持股权(如有),以该等股东自愿出售为前提。

(三)交易安排

1.各方一致同意,甲方与丙方一应共同完成共管账户的开立,并于共管账户开立后二(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该共管账户支付意向金500万元(大写:

伍佰万元整)。意向金在共管期间产生的孳息归甲方所有。共管账户的资金支取须经甲方与丙方一共同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双方预留印鉴或双方授权代表共同签字),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支取。

如各方协商确定并签署了正式交易协议的,上述意向金转换为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500万元。

2.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节点、支付条件等具体事项,由各方在正式签署的交易协议中予以约定。

3.正式协议及最终定价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待由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在2026年10月31日前(含当日)或甲方另行书面同意的期限内,由各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正式交易协议”)中予以确定。

(四)本次交易中的业绩承诺

本次交易拟设置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业绩承诺期为三年(2026年度、2027年度及2028年度,具体以正式协议约定为准),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不低于17,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准)。

业绩承诺期内各年度承诺净利润分解、业绩补偿方式、补偿计算方法、超额业绩奖励等具体内容,由各方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协商确定,并在正式签署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中予以约定。业绩承诺义务人原则上包括丙方一(股权转让方)及丙方二(实际控制人),标的公司其他股东不承担业绩承诺义务,具体范围及责任承担方式以正式协议为准。

(五)排他条款

本意向协议签署之日起2个月内为排他期。排他期内,丙方一、丙方二、标的公司及其关联代表不得直接或间接与第三方就丙方一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或标

的公司资产的收购、转让、重组等同类交易开展磋商、谈判、提供资料或签署相关文件;收到第三方收购意向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本排他期约定仅约束丙方一、丙方二及标的公司,不及于标的公司其他股东。

(六)过渡期安排自本意向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标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即交割日)止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如发生可能对标的公司或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丙方一、丙方二及标的公司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标的公司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甲方有权要求调整交易价格、交易方案或终止本次交易,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七)协议生效、解除或终止

1.本意向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丙方二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2.在下列任一情况下,本意向协议可以被解除或终止:

(1)经各方书面一致同意可解除或终止本意向协议和本次交易。

(2)收购方基于本次交易所能取得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低于51%时;

(3)若深交所或其他证券监管部门、有权审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监管部门对本次交易的事项存在异议、不予核准、批准、备案,或因证券监管法律法规的调整变化而导致标的股权转让无法完成;

(4)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的;

(5)甲方及其委托的中介机构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尽职调查,各方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已就相关事项和解决方法以及本次交易的最终方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认为不具备收购条件的;

(6)丙方一、丙方二或标的公司严重违反本意向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料、违反排他期约定、擅自处置核心资产等);

(7)因甲方其他自身原因导致各方未在本协议约定期限内签署正式交易协

议,或甲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意向金/股权转让价款且经催告后十(10)日内仍未支付的;

3.若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系因上述第2条第(1)至(5)款导致,则丙方一应在协议终止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意向金及共管期间产生的孳息、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如有),丙方二承担连带责任。

4.若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系因上述第2条第(6)款导致,则丙方一应在协议终止后五(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意向金及共管期间产生的孳息、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如有),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万元,丙方二承担连带责任;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还应赔偿全部损失。

5.若本协议终止系因上述第2条第(7)款导致,则丙方一应向甲方返还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如有),但意向金归丙方一所有,作为甲方违约的违约金;丙方一不得再就甲方违约另行主张违约金或其他赔偿。

(八)后续安排

本意向协议签署后,上市公司将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的法律、财务、业务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标的公司、丙方一及丙方二应积极配合甲方的尽职调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和信息,为上市公司及其所聘请相关中介机构提供协助和便利,以尽快顺利完成尽职调查工作。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聚焦主营业务,持续推动提质增效,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系统布局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投向汽车零部件、新能源及高端装备制造等具备广阔市场空间和长期增长潜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本次交易完成后,海帝新能源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业务将丰富公司现有储能产品(便携式储能产品)矩阵的应用场景,助力公司切入工商业储能等新兴细分领域。本次投资充分发挥公司在资源整合方面的既有优势,并结合标的公司的产业专长,实现业务协同与优势互补,为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及综合竞争力的提升提供有力支撑。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任何影响。本次交易以现金支付,将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确保交易顺利实施。交易完成

后,预计公司业务规模与盈利能力将实现稳步提升。

六、风险提示

1.本次交易尚处于初步筹划阶段,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沟通协商,尚需公司、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履行必要的内外部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本次交易存在未能通过决策审议而终止的风险。

2.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可能出现因外部环境变化导致交易条件发生变化,进而导致交易终止的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停复牌》等规定,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意向协议中约定的业绩承诺金额、剩余股权定价原则等均为各方初步意向,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最终以资产评估结果和各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4.本次交易尚需交易对方天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审议),存在因内部决策未获通过而导致交易终止的风险。

5.本次交易尚需取得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关于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同意,存在因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或不同意转让而导致交易方案调整或终止的风险。

6.标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宗哲持有天科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0.8669%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但未绝对控股,天科新能源内部决策可能需其他股东配合,存在不确定性。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海帝新能源、天科新能源、宗哲签署的《股权投资意向协议》。

特此公告。

湖北久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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