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盛龙股份:关于使用全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在建项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57证券简称:盛龙股份公告编号:2026-0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盛龙股份”)于2026年9月1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全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全部超募资金人民币3,860.56万元投资建设栾川龙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兴科技”)年产20,000吨高性能钼材料项目(一期)。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44号)同意注册,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130.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1,269.4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860.5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6年
月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3月2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6)验字第70121305_B02号)。公
司及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6年
月
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 1 | 河南省嵩县安沟钼多金属矿采选工程项目 | 洛阳龙鑫钼业有限公司 | 147,464.22 | 128,000.00 | 0.00 |
| 2 | 矿业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盛龙股份 | 10,000.00 | 10,000.00 | 0.00 |
| 3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盛龙股份、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 | 15,000.00 | 15,000.00 | 9,204.38 |
| 合计 | 172,464.22 | 153,000.00 | 9,204.38 | ||
注: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提供7,500.00万元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使用人民币7,500.00万元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主体变更为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
公司于2026年7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7,300.42万元。
盛龙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6,860.56万元,其中超募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60.56万元。截至2026年7月31日,公司尚未明确超募资金投资方向,超募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全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龙兴科技年产20,000吨高性能钼材料项目(一期),该等项目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项目概述本项目基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推进公司产业延链、补链的战略规划建设,由焙烧生产系统、焙烧烟气处理系统和钼铁系统组成。
(二)项目基本情况及建设方案
1.项目名称:栾川龙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性能钼材料项目(一期)。2.建设地点:洛阳栾川。
3.主要产成品:钼铁(含Mo60%)15,000吨/年,副产品炉渣、98%硫酸。
4.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项目投资总额预计人民币27,534.34万元,30%为自有资金,70%为商业银行贷款。最终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以实际投资为准。盛龙股份拟使用全部超募资金人民币3,860.56万元投入该项目。投资项目估算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占比 | 拟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额 |
| 1 | 工程费用 | 17,143.60 | 62.26% | 3,860.56 |
| 1.1 | 建筑工程 | 8,479.41 | 30.80% |
1.2
| 1.2 | 设备及材料 | 7,537.60 | 27.38% | |
| 1.3 | 安装工程 | 1,126.59 | 4.09% | |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4,871.56 | 17.69% | |
| 3 | 预备费 | 2,058.45 | 7.48% | 0.00 |
| 4 | 其他费用等 | 3,460.73 | 12.57% | 0.00 |
| 合计 | 27,534.34 | 100.00% | 3,860.56 | |
注:上表数据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项目实施主体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栾川龙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2023年
月
日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4MAD0LXP8XF法定代表人:王向阳注册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庙子镇龙潭村5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轻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
1.项目建设必要性一是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的内在需求。当前国内钼铁生产企业普遍缺乏自有钼精矿原料供给;与此同时,拥有自有钼矿山企业正在陆续投建或筹划钼深加
工项目,本项目顺应行业格局演变的内在需求。二是应对环保监管持续趋严的客观需要。随着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政策要求不断提升,行业环保准入门槛持续提高,相关企业持续经营面临一定压力。本项目的建设,是保障下游产业链安全稳定的必要举措。
三是抵御市场价格波动、对冲经营风险的需要。在钢铁行业景气度偏弱阶段,钼铁作为终端产品,占据钼市场较高的份额,市场需求长期稳定。该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市场行情灵活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有效对冲市场周期波动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盈利。
2.项目建设可行性
一是契合产业政策与发展规划。项目符合国家、省、市相关产业政策导向,与盛龙股份整体发展战略相匹配。
二是具有显著的区域资源优势及区位优势。项目选址栾川县,栾川县钼矿资源禀赋突出,资源开发及深加工业务具备广阔发展空间。在原料端,本项目所需钼精矿由内部供应或通过市场渠道采购,原料供给具备保障。在物流端,可省去中间物料长途转运环节,节约物料运输成本。
三是工艺技术优势。项目拟采用的技术成熟可靠,工艺装备及自动化属于行业先进水平,能够为本项目平稳运营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工艺路线代表了行业先进技术水平。
四是人力资源保障优势。公司在钼资源领域深耕多年,积累了充足的技术、管理、生产经验,为项目的实施储备了扎实的人才基础。
(五)项目投资周期
为满足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便于前期手续办理,结合公司发展实际,项目采取“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思路,本次实施项目为一期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六)项目投资回报率本项目达产后预计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06%,投资回收期为8.41年。本项目内部收益率及投资回收期均处于合理区间,经济效益良好,项目抗风险能力较强,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上述测算是基于项目论证阶段的经营模式和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的结果,不作为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业绩承诺,不排除由于市场风险、行业风险及不可预见的其他风险对项目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本次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虽然公司对本次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审慎的可行性分析论证,但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若产业政策、行业环境、工程进度、原材料及设备价格、劳动力供应等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导致投资项目的进展和收益不达预期,最终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经营业绩。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及行业环境变化情况,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将加强经营和项目管理,强化项目全周期成本管控、预算管理与资金统筹,努力提升综合盈利水平,提升战略执行力与运营效率;持续完善内控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强化合规管理、项目风控与流程落地执行,有效防范经营与财务风险。
公司本次将全部超募资金人民币3,860.56万元投入龙兴科技年产20,000吨高性能钼材料项目(一期),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政策指引、市场环境和产业布局等因素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方向。该项目建成后,有助于推动公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根据市场行情灵活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有效对冲市场周期波动风险,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盈利;有利于提高超募资金的使用效
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新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拟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部门全权办理本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资金专户开立、与银行、保荐机构确定及签署本次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需签署的相关协议、文件等。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全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在建项目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2026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以1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全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在建项目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全部超募资金用于建设栾川龙兴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高性能钼材料项目(一期)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全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在建项目事项无异议。
1.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全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在建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洛阳盛龙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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