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炬光科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西 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 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批准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 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 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一)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 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亦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同意公司以2026 年9 月10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259.5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1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8.62 万股。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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