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京泉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持有公司股份34,015,472股的股东深圳远致富海高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高新”)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为8,127,507股。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远致高新《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9月9日,远致高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50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基本情况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远致富海高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深圳远致富海高新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2601楼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9月9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9月9日期间,远致高新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持股比例由12.56%减少至12.00%。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情况。本次减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 股票简称 | 京泉华 | 股票代码 | 002885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为第一大股东)否□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1,505,400 | 0.56 | |
| 1,505,400 | 0.56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 | ?□□ | |
股份性质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34,015,472 | 12.56 | 32,510,072 | 12.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015,472 | 12.56 | 32,510,072 | 12.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持有公司股份34,015,472股的股东远致高新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7月13日至2026年10月12日)以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拟减持的股份合计为8,127,507股。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二、备查文件
1、远致高新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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