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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旅游:关于全资子公司解除租赁合同的公告

导读:桂林旅游:关于全资子公司解除租赁合同的公告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解除租赁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桂圳公司”)为桂林旅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6,000 万元,桂圳公司 主要运营桂林天之泰大厦。

经公司2025 年3 月1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桂圳公司将桂林市象山区翠竹路35 号天之泰大厦裙楼1-5 层及西塔楼1、6-12 层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挂牌整体公开招租。

2025 年4 月15 日,桂圳公司与竞买人广西元创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广西元创”)签署了关于天之泰大厦裙楼1-5 层的《租赁合同》以及天 之泰大厦西塔楼1、6-12 层的《租赁合同》。

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 年3 月21 日、2025 年4 月17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5)、《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桂圳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部分资产整体公开招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本次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

经桂圳公司多次催告,截至2026 年8 月末,广西元创已累计欠付桂圳公司 租金及物业费合计约740 万元。根据《租赁合同》,广西元创的上述行为已构成 严重违约,桂圳公司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广西元创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桂圳公司于2026 年9 月10 日向广西元创发送《解 除租赁合同通知书》,通知广西元创解除双方签订的天之泰大厦裙楼1-5 层的《租 赁合同》以及天之泰大厦西塔楼1、6-12 层的《租赁合同》,要求广西元创立即

支付欠付的租金、物业费等款项并完成场地清退。

三、本次解除租赁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存量资产盘活运营管理,公司对外出租天之泰大厦相关物业, 初衷为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产使用效益。针对出现的欠付租金情形,及时识别、 依规处置,以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后续桂圳公司将继续推进资产盘活相关工作。

由于相关款项是否能够收回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 不能确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保留追究广西元创相关法律责任的 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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