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河钢股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9 月10 日14:30
(2)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9 月10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 至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 间为2026 年9 月10 日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85 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邓建军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48 人,代表股份6,778,173,37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5712%,均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3 人,代表股份72,511,833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15%,均以网络投票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 了见证。
二、 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 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6,766,543,8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8284%;反对8,838,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4%;弃权2,791,0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882,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9620%;反对8,838,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889%;弃权2,791,0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91%。
表决结果: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熊孟飞、侯玉振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 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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