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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英思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9 月7 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6 年9 月10 日以通讯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周保平先 生、费卫民先生、许涛女士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 名,实际出席董事6 名。会议由董事长周保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质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雷永龙先 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 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田艳欣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 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田艳欣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 备与证券事务代表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 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 秘书工作细则》(2026 年9 月)。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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