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超纯应材: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1717证券简称:超纯应材公告编号:2026-014
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9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9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空港二路1166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7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4.0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3、特别决议议案:提案1.00、提案2.01、提案2.02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
4、提案2.00需逐项表决。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要求,提案
3.00和提案4.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会前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持股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快递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年9月29日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如通过快递方式登记,快递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4)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及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登记时间为2026年9月29日9:00至11:30,13:00至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空港二路1166号)。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哲、曹杨柳
联系电话:028-85882022
传真号码:028-85887726
邮箱:ir@upam.cn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会期预计半天,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717”,投票简称为“超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年09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9月3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09月30日召开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或本单位)按以下方式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 2.00 | 逐项审议《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 √ | |||
| 2.04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2.07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 √ | |||
特别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投票时请在表决意见对应栏中打“√”,对同一议案,只能在一处打“√”,多选或漏选均视为弃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委托人股东账号:持股数量及类别:
受托人: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年月日委托有效期:自本次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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