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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纯应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超纯应材: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2026 年9 月10 日(星期四)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2026 年9 月1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8 人,实际出席董事8 人(其中:外部董事荆晋南,独立董事叶勇、李辉和 伏长虹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柴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1207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461,539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根据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6〕11-26 号),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6,384,615.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01,846,154.00 元,股本总数由76,384,615 股变更为101,846,154 股。公司股票已 于2026 年8 月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 (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 控股)”。具体变更情况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为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结合实 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公司 章程》。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 情况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 告》及《公司章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 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 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制定及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2.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 度〉的议案》

2.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2.14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2.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 度〉的议案》

2.16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17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2.18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2.19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2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2.21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 议案》

2.2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2.23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全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不超过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人民币10,163.90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 《关于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 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6〕11-505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 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 公积金、税金等费用以及境外采购等款项,后续再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等额资 金划转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进行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为募投项目 使用资金。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全体董事 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 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 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以下事项:

1、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的交 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12 亿元(含本 数);同时,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明确投资金额 和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或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 织实施;

2、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期限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2,000.00 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实施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曹杨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 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 目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17,78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向全资 子公司眉山超纯应用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推进募投项目“眉山 基地产能扩建项目”的实施。上述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生之日起至相关募投 项目实施完成之日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到期后续借或提前还款。本次借款 仅限于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签 署相关借款合同等文件,并根据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资金使用需求, 决定一次或分期拨付相关资金,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及后续管理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和收益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购买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范围内的产品。上述额度有 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 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前述总额度。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 施,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受托方、确定具体理财金额、期限、产品品种、签署相 关协议及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拟于2026 年9 月30 日14: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 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超纯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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