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万向钱潮: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总部万向多功能厅(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万向路529号)。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潘文标副董事长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235人,代表股份2,202,416,38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66.430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2,168,898,392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5.419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32人,代表股份33,517,994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11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1234人,代表股份88,981,760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6839%。
9、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公证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200,275,431 | 99.9028% | 1,859,051 | 0.0844% | 281,904 | 0.0128% | 0 | 0% | 表决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86,840,805 | 97.5939% | 1,859,051 | 2.0892% | 281,904 | 0.3168% | 0 | 0% | |||
本次会议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吴超律师、曹鑫阳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万向钱潮股份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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