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信测标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938证券简称:信测标准公告编号:2026-083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A601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杰中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15,772,843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647%。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4,969,30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7952%。
(2)根据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结果,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803,5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695%。
(3)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与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0,803,53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695%。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通过现场或线上会议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经出席会议股东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 总表决情况 | 115,721,922 | 99.9560% | 49,320 | 0.0426% | 1,601 | 0.0014% | 0 | 0.000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 | 10,752,618 | 99.5287% | 49,320 | 0.4565% | 1,601 | 0.0148% | 0 | 0.0000% | |||
|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决情况 | ||||||||||
| 2.00 | 《关于变更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15,725,742 | 99.9593% | 45,500 | 0.0393% | 1,601 | 0.0014% | 0 | 0.000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0,756,438 | 99.5640% | 45,500 | 0.4212% | 1,601 | 0.0148% | 0 | 0.0000% | |||
| 3.00 |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115,709,322 | 99.9451% | 61,920 | 0.0535% | 1,601 | 0.0014% | 0 | 0.000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0,740,018 | 99.4120% | 61,920 | 0.5731% | 1,601 | 0.0148% | 0 | 0.0000% |
注:1.上表中“回避-比例”一列数据为回避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其他列比例为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贺存勖、施铭鸿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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