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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能实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海能实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没有否决议案和修改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8 月26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 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58)。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9 月10 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9 月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9 月10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9 月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15:00 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

东莞市大岭山镇东康路22 号办公楼1 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洪亮先生

7、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08,609,408 股(公司股权登 记日总股本为313,433,020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4,823,612股)。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75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59,312,472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22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 表4 人,代表股份总数为158,254,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1.28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71 人,代表股份总 数为1,057,4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27%。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74 人,代表股份3,445,3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64%。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159,287,2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842%;反对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5%;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20,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686%;反对1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3%;弃权1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2%。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3,412,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0364%;反对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89%;弃权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412,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64%;反对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9%;弃权16,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47%。

该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圣博、杨晨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的资格和召集 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形成的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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