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义翘神州: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301047证券简称:义翘神州公告编号:
2026-035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分红、转增方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街18号院11号楼215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良志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下同)178人,代表股份77,192,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46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0,466,8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1人,代表股份66,725,5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856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0人,代表股份1,585,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0人,代表股份1,585,5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35%。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4)见证律师程可涵、陈安琪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77,177,364 | 99.9805% | 12,340 | 0.0160% | 2,690 | 0.0035% | 0 | 0.000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1,570,493 | 99.0520% | 12,340 | 0.7783% | 2,690 | 0.1697% | 0 | 0.0000% |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程可涵、陈安琪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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