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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元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丰元股份: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88号海信国际中心B座28楼丰元股份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赵晓萌女士。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86名,代表股份15,21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3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2名,代表股份502,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96%;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84名,代表股份14,715,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54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186名,代表股份15,21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38%。

9、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晓萌女士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关联方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总表决情况14,716,64096.7048%488,9603.213%12,5000.0821%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4,716,64096.7048%488,9603.213%12,5000.0821%00%通过

上述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丁伟、王智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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