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开创电气: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448证券简称:开创电气公告编号:2026-042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
月
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的9:15―9:
,
: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1158号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宁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4,601,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76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9,80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1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4,796,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145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3,304,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9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87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46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31,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25%。(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情况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64,592,930 | 99.9868% | 8,027 | 0.0124% | 500 | 0.0008% | 0 | 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3,295,930 | 99.7420% | 8,027 | 0.2429% | 500 | 0.0151% | 0 | 0% | |||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袁晟、陈家齐
(三)结论性意见: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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