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天山股份: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天山股份: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赵新军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馆路70号中国建材大厦会议室。

7、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76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791,037,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4436%。其中: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769,353,1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1386%。

(2)网络投票情况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373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1,684,8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0%。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情况本次股东会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37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685,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名扬律师和王聪晖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见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5,786,545,47099.92243,909,7000.0675582,8280.0101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7,192,61479.28293,909,70018.0294582,8282.687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王名扬律师和王聪晖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该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