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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股份: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导读:泰禾股份: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3 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6 年5 月20 日召开了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向业 务相关方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40 亿元(含) 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融资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0)。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干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签 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江西天宇”)向中国银行申请4,0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 期间为该笔具体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的担保金额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的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江 西天宇的实际担保余额为46,761.03 万元,未超过已审批的担保额度。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干支行

3、债务人:江西天宇化工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4,000 万元

5、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 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经审议批准的担保总额度为400,000.00 万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的111%;本 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西天宇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的实际担 保余额为人民币104,036.1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为28.8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 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目前相关担保无逾期债务、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中国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南通泰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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