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建科智能: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0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0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陆路港物流装备产业园陆港五纬路7号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振东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4人,代表股份71,533,3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128%。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会的持股5%以下的中小股东共计18人,代表股份480,440股,占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70,317,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846%。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1,215,7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282%。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或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480,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8%。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人,代表股份480,4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8%。
(5)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全体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包含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71,533,183 | 99.9997% | 200 | 0.0003% | 0 | 0.0000% | 0 | 0.0000% | 通过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480,240 | 99.9584% | 200 | 0.0416% | 0 | 0.0000% | 0 | 0.0000% |
以上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且其他股东无异议。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王繁律师、杨燕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建科智能装备制造(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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