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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可蓝: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艾可蓝: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300816证券简称:艾可蓝公告编号:

2026-037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9月10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池州市高新区玉镜路12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屹先生

、本次会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2人,代表股份29,048,7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59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28,746,37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21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302,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0%。

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回购账户中股份629,850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人,代表股份302,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人,代表股份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人,代表股份302,3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810%。

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回购账户中股份629,850股,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作出以下决议: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情况审议结果
表决意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00《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29,008,35199.8609%通过
反对39,2000.1349%
弃权1,2000.00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0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9,008,55199.8616%通过
反对39,0000.1343%
弃权1,2000.00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注:公司总股本为80,000,000股,其中回购账户中股份629,850股,上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情况审议结果
表决意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1.00《关于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261,97986.6393%通过
反对39,20012.9639%
弃权1,2000.3969%
序号议案名称表决情况审议结果
表决意见股份数(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比例
2.00《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262,17986.7054%通过
反对39,00012.8977%
弃权1,2000.396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汪泳艳律师、张晗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本次会议的议案、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北京天驰君泰(合肥)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艾可蓝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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