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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琪科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维琪科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长源社区学苑大道1001号南山智园D3栋24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丁文锋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7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6,566,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16%。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566,64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1.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6,566,644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 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00《关于公司2026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283,23210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郭子威、程彬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维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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