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深科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9 月 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 年9 月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 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期间:2026 年9 月3 日至2026 年9 月12 日。
3、公示方式:公司公告栏。
4、反馈方式:公示期内,公司员工若有异议可通过口头、书面等方式向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
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激励 对象名单所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核查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激励对象 与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 分公司、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信息。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 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 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 技术骨干、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含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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