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美心翼申: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导读:美心翼申: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 现金收购泰州鑫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宇精工”)直接及间接股权 比例合计69.92%。本次交易的具体收购标的包括:1)荆剑、程雪梅、韩育锋、 蒋慧卿、曹宝红合计所持鑫宇精工控股股东泰州金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鼎公司”)100%股权;2)Paul Schnaberich直接持有的鑫宇精工9.01%股 份;3)Tong Kin Shing直接持有的鑫宇精工8.70%股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 重组。

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的规定,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

4、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备考审阅机构;

5、聘请深圳亿通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 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

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 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1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