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美心翼申: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说明

导读:美心翼申: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说明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收购泰州鑫宇 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宇精工”)直接及间接股权比例合计69.92%。 本次交易的具体收购标的包括:1)荆剑、程雪梅、韩育锋、蒋慧卿、曹宝红合 计所持鑫宇精工控股股东泰州金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2)Paul Schnaberich直接持有的鑫宇精工9.01%股份;3)Tong Kin Shing直接持有的鑫宇 精工8.70%股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 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 第6号――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及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做好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与管理。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 保密措施,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在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前持续严格控 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明确告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不得利用本次交易筹划信 息买卖公司股票。

2、自本次交易事宜进行初步磋商时,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均采取了必要且 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并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编写交易进程备忘录、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3、公司多次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 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 司股票。

4、上市公司与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均签署了保密协议。各中介机构及相关 人员,以及参与制订、论证、决策等环节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严格遵守保密 义务。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的保密 制度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严格履行了本次 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1 日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