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美心翼申: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援引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导读:美心翼申: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援引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援引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

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美心 翼申”)拟以现金收购泰州鑫宇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宇精工”)直接 及间接股权比例合计69.92%。本次交易的具体收购标的包括:1)荆剑、程雪梅、 韩育锋、蒋慧卿、曹宝红合计所持鑫宇精工控股股东泰州金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2)Paul Schnaberich 直接持有的鑫宇精工9.01%股份;3)Tong Kin Shing 直接持有的鑫宇精工8.70%股份。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担任美心翼申重大资产购买 的独立财务顾问,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本公司同意《重庆美心翼申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重庆美心翼申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 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美心翼申机械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援引结论性意见的同意书》之签章页)

刘波

财务顾问主办人:

董式装

董晟晨

李珩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