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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时代: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导读:赛维时代: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6 年8 月25 日,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6 年8 月27 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 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 个 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一)本次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 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 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 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激励计划核查对 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共有26 名自然人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上述核查对象中,11 名核查 对象股份变动系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的股份登记, 上述11 名核查对象中,6 名人员除股份归属登记外,存在二级市场自主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该等交易均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前,系相关人员基于 公开信息、市场行情及个人投资判断独立决策,未接触、未利用本激励计划的 内幕信息,不存在内幕交易或违规交易情形。

此外,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文平先生通过协议转让 方式受让股份完成过户,具体详见公司2026 年8 月5 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持股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经核查,上述协议转让发 生在内幕信息知情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二)非自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中介机构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富证 券”)的自营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核查,东方财富证券建立了信息 隔离墙制度并切实执行,相关买卖股票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 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独立投资策略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相关部门未获 知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在公司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 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进行及时 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 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 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 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 单》。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9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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