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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维时代: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赛维时代: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381证券简称:赛维时代公告编号:2026-060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1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1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上李朗社区康利城6栋11楼公司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文平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股份214,844,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85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11,901,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3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2,943,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42%。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2,944,1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8人,代表股份2,943,7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42%。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12,128,94898.7358%2,716,0481.2642%00%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228,1487.7491%2,716,04892.2509%00%00%
决情况
2.00《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12,128,94898.7358%2,716,0481.2642%00%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28,1487.7491%2,716,04892.2509%00%00%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12,128,94898.7358%2,716,0481.2642%00%0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228,1487.7491%2,716,04892.2509%00%00%

议案1.00-3.00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骆霄律师、万茜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赛维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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