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航成飞: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2132证券简称:中航成飞公告编号:2026-034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2026年
月
日,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以公告形式通知召开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6年
月
日13: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月
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4.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经一路
号成飞宾馆。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隋少春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出席、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2,443,468,0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44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人,代表股份295,043,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4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36人,代表股份2,148,424,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02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7人,代表股份46,688,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2,8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35人,代表股份46,685,9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472%。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表决分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表决结果 | ||||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股数(股) | 比例 | ||||
| 1.00 |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及调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5,988,082 | 98.4993% | 688,378 | 1.4744% | 12,300 | 0.0263% | 2,396,779,295 | 98.0892%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45,988,082 | 98.4993% | 688,378 | 1.4744% | 12,300 | 0.0263% | 0 | 0.0000% | |||
| 2.00 | 关于修订并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46,094,882 | 98.7280% | 585,478 | 1.2540% | 8,400 | 0.0180% | 2,396,779,295 | 98.0892%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46,094,882 | 98.7280% | 585,478 | 1.2540% | 8,400 | 0.0180% | 0 | 0.0000% | |||
| 3.00 | 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总表决情况 | 2,442,841,277 | 99.9743% | 608,978 | 0.0249% | 17,800 | 0.0007% | 0 | 0.0000% | 通过 |
|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 46,061,982 | 98.6575% | 608,978 | 1.3043% | 17,800 | 0.0381% | 0 | 0.0000% | |||
其中,议案
、
涉及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本次出席的关联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汉中汉航机电有限公司、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议该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回避表决股数合计2,396,779,295股,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上表中“回避比例”是指回避表决的股份数量占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股份总数(即2,443,468,055股)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张晨祥、李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1.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中航成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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