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 > 洞察 >   正文

爱科科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导读:爱科科技: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秘书的基本情况

经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石鑫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石鑫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石鑫女士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熟悉证券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具备财务、会计、审计、法律合规、金融从业或其他与履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 工作经验,或者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且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石鑫女士2017 年2 月至2023 年4 月任公司总账会计;2023 年5 月至2024 年8 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4 年8 月28 日起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具备 财务、会计、法律合规等与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相关的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存在以下情形:

1.《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第 4.2.2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最近36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被中国证监会采取3 次以上行 政监督管理措施;

3.最近36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 次以上通报批评;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影响董事会秘书任 职资格的情形。

(三)石鑫女士不存在兼任总经理、分管经营业务的副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 人的情形。

二、董事会秘书聘任所履行的程序

(一)提名委员会建议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石鑫女士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全体委员认为石 鑫女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履职能力,其任职 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9 月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 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石鑫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董事会秘书培训及备案情况

石鑫女士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完成测试,取 得了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证明。公司已按规定完成董秘任职报送并经上海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

特此公告。

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5 日

附件:石鑫女士简历

石鑫,女,汉族,1989 年出生,中国国籍,2014 年毕业于西南大学,研究 生学历,具有中级会计师职称。2014 年7 月至2016 年11 月任中国天楹股份有 限公司总账会计;2017 年2 月至2023 年4 月任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账 会计;2023 年5 月至2024 年8 月任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2024 年8 月28 日起至今,任杭州爱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石鑫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公司2024 年员 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0.02%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行政监督管理 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 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基于第三方数据库发布,不代表本网观点,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如有出入请以实际公告为准。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