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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超新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三超新材: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议案。

●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9月14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9月14日的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句容市开发区致远路66号江苏三超办公楼会议室。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柳敬麒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8、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20,308,9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7.78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9,404,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99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904,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1,323,5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419,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36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4人,代表股份904,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18%。

9、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表决分类同意反对弃权回避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总表决情况20,229,51799.6091%73,3870.3614%6,0000.0295%0通过
1.00《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住所、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情况20,229,51799.6091%73,3870.3614%6,0000.0295%0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1,244,13394.0018%73,3875.5448%6,0000.4533%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丁铮、张莎莎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三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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