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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恒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导读:世纪恒通: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于2026 年9 月14 日(星期一)14:30 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 置地大厦E 座4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 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兴海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2 人,代表股份37,998,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38.523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 人,代表股份36,32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826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0 人,代表股 份1,674,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 人,代表股份1,674,00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 人,代表股份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0 人,代表股 份1,674,0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72%。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案》

提案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提案 1.01《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36,5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69%; 反对1,42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10%;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21%。

同意2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928%;反对1,42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4.9164%;弃权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1.02 《关于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 的议案》]

同意36,5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669%;

反对1,42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10%;弃权 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21%。

同意21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928%;反对1,42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4.9164%;弃权3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90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 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 1.03 《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的议案》]

同意36,49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0511%; 反对1,42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410%;弃权 7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079%。

同意17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3644%;反对1,421,5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4.9164%;弃权7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5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92%。

提案2.00《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36,519,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090%;

反对1,477,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71%;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

同意1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86%;反对1,477,00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88.2318%;弃权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96%。

案》

提案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3.01.选举杨兴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6,336,014 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014 票

3.02.选举杨兴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6,346,412 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12 票

提案4.0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候选人:选举刘向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6,360,812 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6,812 票

4.02.候选人:选举钟广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6,346,413 票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2,413 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袁鹏、廖树衡两位律师进行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9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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