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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瑞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导读:奥瑞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 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的基础上,就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各 项规定和要求,具备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2、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 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设计合理,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与长远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预 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预案编制综 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现状以及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 需求与股东利益。

4、公司编制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方 案论证分析报告》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全 面、客观论证了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可行性及合理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编制的《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真实、完整,对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 况的影响等事项作出了充分详细的说明,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及公司的整体战略 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6、公司已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审慎分析, 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作出的承诺符合监管要求,能够有效保 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7、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 号》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 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8、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可持 续经营与股东合理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9、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有关事宜涉及的授权 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推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宜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 意公司本次发行事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余应敏、陈东梅、朱三高

2026 年9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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