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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导读:浙江华远: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于2026 年9 月14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相结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经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 人,实际参 会董事8 人,其中独立董事黄品旭、陈志刚、高一飞通讯参加。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姜肖斐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董事会议案的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唐朋、陈锡颖、 刘文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唐朋、陈锡颖、 刘文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 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权益股票的授予/归属 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权益股票的授予 价格、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权益授 予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时取消激励对象资格;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解除限售/归属条件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归属事宜;

(10)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 终止所涉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归属资格,对激 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 售/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但如法律法规 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变更与终止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决议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 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 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在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在各激励 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3)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 、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 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 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 、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赞成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关联董事唐朋、陈锡颖、

刘文艳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定于2026 年9 月30 日(周三)下午14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 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9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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